CRITERIA

评审标准

评审用于理解完整表达,不用于制造单一外貌模板。编号帮助阅读,不代表虚构分数、比例或名次。

舞台表现职业素养综合表现
01

舞台表现

观察重心、步伐、停点、视线、空间使用和音乐配合是否稳定,重点理解参赛者能否把主题转化为清楚的现场表达。

02

镜头表达

关注构图意识、表情管理、动作连贯与焦段适应。镜头表现不以固定脸型、肤色或身体特征作为标准。

03

主题理解

判断参赛者是否准确理解任务、完成必要内容,并能通过动作、造型与节奏形成自己的表达逻辑。

04

造型完成度

查看服装、妆发、配饰与场景是否协调,同时关注行动安全与个人边界,不把暴露程度作为评价依据。

05

现场适应

流程、音乐、灯光或顺序变化时,能否及时确认新要求,保持沟通和安全,并在调整后继续完成展示。

06

沟通协作

与工作人员、摄影、造型和其他参赛者合作时,是否尊重时间、说明需求、听取必要反馈并保持清楚边界。

07

职业素养

遵守排练、授权、隐私和现场安全规则,能够按时准备并对公开内容负责,也能对不合理要求提出问题。

08

综合表现

结合不同阶段的记录理解参赛者的稳定度、成长与完整表达,不用单一瞬间、精确虚构分值或人气数据替代判断。

评审边界

评审不依据肤色、民族、体重、婚姻情况、残障情况或其他身体特征进行歧视性评价,也不虚构真实评委和精确评分。页面上的编号只用于内容索引,不代表权重、百分比或真实分数。任何正式结果都需要结合赛事规则、阶段记录与资料审核后统一确认。